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學位[2019] 20號)、《關于授予成人高
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暫行規定》([88]學位字012號)等有關學位授予規定,結合我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章授予條件
第二條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請授予學士學位者應達到以下學業水平:
1.完成培養方案的各項要求,通過課程設置中的每一門課程考試及相關考核;
2.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或專業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達到畢業要求,取得本科畢業證書,且在外語水平達到條件后,畢業時及.畢業后兩年內參加學校教務處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且成績合格。
(三)外語水平的要求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學校教務處組織的湖南中醫藥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生學士學位外語考試且成績合格;
2.參加2020年及以前的湖南省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外語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
申請者需達到畢業要求,畢業時及畢業后一年內達到上述外語水平條件之一,申請學位時須提供成績真實有效的核驗途徑和
輔助證明資料。無法核驗成績者不予受理學位申請。
(四)申請授予學士學位時間必須在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后兩年內。
第三條所申請的學士學位專業須為我校已獲得學士學位授權并正在開展全日制本科生培養的專業。
第四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
(一)違反憲法,或觸犯國家法律,或構成刑事犯罪的;
(二)在校期間受過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且畢業時處分仍未取消者。
第三章
授予程序
第五條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程序:
(一)申請由符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向校外教學點提供申請材料,校外教學點須按要求審核、匯總以上材料,在每年4月和10月將符合授予條件的材料(包含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由教學點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提交繼續教育學院,保證信息正確并對此負責。對于在規定時間內未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請。
(二)評審由繼續教育學院逐個審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申請材料和資格,于每年6月和12月將初審名單提交教務處進行復核,再由教務處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三)授予學校對審定通過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學位證書的生效日期為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學位的日期。
第六條對于已獲得學士學位者, 如發現有舞弊作偽等違反國家、省學位管理有關規定及本條例要求情況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撤銷其已授予的學士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
第四章附則
第七條學士學位證書若遺失或損壞, 不予補發。經本人申請,學??砷_具學士學位證明書,學士學位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2024 年及以后畢業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生的學位授予按本條例執行。
第九條本條例解釋權屬湖南中醫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如以前文件中有與本條例不符的,以本條例為準。
新聞來源:http://cjxy.hnucm.edu.cn/info/1014/2309.htm
TEL:蔣老師177731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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